注重形式对等的翻译的主导原则

发布时间:2020-12-06

   要想更充分地理解不同类型翻译的特征,至关重要的就是更细致地分析那些注重形式对等的翻译的主导原则。北京找我翻译公司认为这种注重形式对等的翻译基本上是以原文为中心的,也就是说,它试图尽可能地显示出原文信息的形式和内容。

 

   这样,F-E翻译力图复制几种形式方面的因素,包括:(1)语法单位;(2)词语用法的连贯性;(3)就原文文本而言的意义。语法单位的复制又包括:(a)以名词翻译名词,以动词翻译动词,等等(b)保持所有词组和句子的完整(也即不拆分也不重新调整那些诺语法单位);(c)保留所有的形式指标,如标点符号、段落划分以及诗歌的首行缩进。

   要复制词语用法的连贯性,F-E翻译往往以所谓的术语一致为目标,也即它总是将源语中的一个特定措辞译为接受语文献中的一个对应措辞。当然,这样一种原则可能会被推至极致,而达到荒谬的程度,其结果就是出现一连串毫无意义的单词,就如所谓《圣经》“汇编本”(Concordant Version of the New Testament)的某些章节一样。不过,在特定类型的F-E翻译中,一定程度的术语一致也许是必需的,比如说,柏拉图《对话录》的英语读者可能倾向于翻译关键术语时严格的一致性(就如在乔伊特的翻译当中),这样他对于柏拉图使用特定单词符号发展其哲学系统的方式就能有所了解,F-E翻译可能还会利用括号,甚至斜体来表示那些原文中没有、但为了能传达意义而在翻译中增加的单词(如在钦定版《圣经》译本中)。

   为了从原文语境出发复制意义,F-E翻译一般都试图保留习语,而复制出的表达方式一般是从字面出发,这样读者就能大略感受到原文文献使用本土文化因素传达意义的方式。

   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人们还是无法复制原文信息的特定形式元素。诸如双关语、单词的交叉顺序、元音叠韵、藏头诗等,是完全不可能有对等翻译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所涉及的特征有必要加以解释,那人们就必须使用某种类型的页边注。有时候人们的确也会发现大致对等的双关语或文字游戏,但那是可遇不可求的。例如在翻译希伯来语文本的《创世记》2:23时,希伯来语“isshah”(女人)源自“ish”(男人),就可以使用对应的英语成对单词“woman”和“man”。然而,这种形式对等显然是罕见的,因为语言一般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着根本的区别。

贯彻始终的F-E翻译显然会含有普通读者不容易理解的很多内容。因此,我们必须经常为这样的翻译加上页边注,不仅解释那些无法充分再现的形式特征,而且还有助于读者理解翻译所采用的形式对等物,因为这样的表达方式也许只在原文语言或源语文化中才有意义。

   有些严格的F-E翻译类型,如行间翻译和完全一致的翻译,其价值是有限的。不过,另外还有一些F-E翻译倒有很大的价值,如特别为语言学家预备的外语文本的翻译,除提供非常接近的F-E翻译译本以外,别无所求。这种翻译往往是逐字直译,不同的部分甚至都被编上号,以便较为容易地对比相对应的语言单位。

   从以上对F-E翻译的直接和间接论述来看,我们似乎可以假设,就类别而言,这种翻译已不再列入考虑选择的范围之内了。但与此相反,北京找我翻译公司对于那些针对特定类型受众的特定类型信息来说,它们仍然是完美而有效的翻译。至于这类特殊翻译的价值和意义,那是另一个问题,这一问题不能和描述各类翻译的本质相混淆。在这里,我们关注的只是各类翻译的关键特征,而不是对它们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