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公司注意到翻译工作已发展为当今世界一项普遍存在的必不可少的永久性活动;它使国与国之间的的物质交流成为可能,进而丰富了人民的生活,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尽管在各种情况下都运用翻译,但翻译本身应作为一种有自己特色的独立的职业而得到承认;有些机构专门规定了一些与翻译工作密切相关的普度原则,特别是为了:
强调翻译的社会功能;规定翻译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翻译工作者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改善翻译工作者的经济及其工作的社会环境;向翻译工作者及其职业性缓缓推荐一些行为准则;并由此推动社会承认是一种有特色的独立的职业;除此之外,还做了详细的翻译工作者义务的界定:
1、 翻译作为一种将文学和科技 文本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脑力活动,本身 就对从事该项工作的人规定 了具体的义务。
2、 翻译工作者任何时候都应对其译文负全责,无论译员与译文使用者之间处于何种关系 或合同如何规定。
3、 翻译工作者应拒绝采用其不赞成或与其职业 责任相背的译文。
4、 译文应忠实于原文,准确表现原作的思想与形式—这是翻译工作者应尽的道德与法律义务。
5、 但是,忠实于原文并不等于逐字逐句的直译;译文的忠实性并不排除为使原作的形式、气氛和深层意思得以用另一种语言在另一国再现而进行的适当调整。
6、 翻译工作者应熟悉掌握 原文的语言,尤其应能自如 地驾驭翻译的目标语言。
7、 翻译工作者应具有广博的知识,对所翻译的主题要有充分的了解;应避免翻译超出自己理解 能力的材料。
8、 翻译 工作者在工作中应避免不公平竞争;尤其应争取公平 合理的报酬,不应接受低于法律或行规所制定的收费标准的报酬。
9、 一般地说,翻译工作者不庆寻找 或接受 有损其本人或其职业尊严的工作
10、 翻译工作者应尊重译文使用者的合法利益,对因翻译需要了解到的任何信息应视为职业秘密而守口如瓶。
11、 作为“第二”作才,翻译工作者应承担对原著作者的特殊义务。
12、 笃员在翻译前必须 取得原作者同意或译文使用者的授权,必须尊重原作者已获得的一切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