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质量的具体要求:
共6条,就翻译过程中最常遇到的数字表达,专用名词、计量单位、符号、缩写、译文编排等常见的译文表达提出了规范。
5.1 数字表达
符合目标语言表达习惯,采用特定计数方式的,应符合相关规定或标准。
世界上多数国家都用阿拉伯数字,但也要尊重不使用阿拉伯数字的那些国家。比如俄罗斯过去的标准就用非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就说中国,在特定的时候还一定要用汉字的数字呢,如银行支票等,避免篡改。
5.2 专用名词
5.2.1 人名、地名、团体、机构名商标名
使用惯用译名(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约定)。无惯用译名的,可自行翻译,必要时附注原文。
中国人名、地名、团体、机构名译为拼音语言的,按汉语拼音法或采用历史沿袭译法译出。译为非拼音语言的,按目标语言既定译法和惯用译法译出,译出后可附注汉语拼音名称。
商标名应优先采用目标语言地区的注册名称。
非拼音语言——指那些不按字母拼写的语言国,如朝鲜、日本等。
注册名称——同一个品牌的商品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注册名称也不一样,如seven up——七喜;联想,在美国注册为lenovo,就不能再写成别的。
5.2.3法规、文件、著作、文献名称
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重要的法律、法令、文件等名称应采用官方或既定译法,无既定译法的译出后应附注原文(原文为中文的,附注汉语拼音名称)。
外译中,一般以新华社为主;中译外,一般以中央编译局为主。
其他法规、文件、著作、文献名称采用既定译法,无既定译法的译出后应附注原文(原文为中文的,附注汉语拼音名称)。
原文中的参考文献名称可不译出(特殊约定除外),引述出处等具有检索意义的文字可以译出,并应附注原文。
这是按照通常实际工作中采用的方法,更重要的还应与客户沟通,看这段文字对他们有用与否。没用,咱不费力,他不费钱。
5.2.5专用名词原文附注方法
译文中专用名词原文的附注可采取两种方法。
在第一次译出处,附注原文。——通常指比较新的词,或在本行业中的叫法很独特,常人不太知道。
在译文的适当地方统一附注。
5.3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沿用原文计量单位,也可换算为国际标准计量单位,或按顾客和翻译服务方的约定。计量单位用其表达符号的使用应前后一致。
按一般情况,译员没义务换算计量单位。几个原因,一是耽误时间;二是容易出错,且牵扯到后面的校审等环节,加大工作量;三是它不是译员的强项,最好是由甲方自己去做,因这是他们的强项。算出数来对不对,技术人员一看就知道。当然,后面说了与顾客约定。顾客若委托你,事先可谈好条件。
5.4 符号
时间、货币、计量单位等符号可直接引用原文符号,或符合目标语言相关标准和惯用译法,或按双方约定。用阿拉伯数字还是文字,与客户沟通。
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符号和其他技术领域专业符号一般采用学科通用表达符号。
符号较多,通常按国际惯例,但也有不遵循的。如俄国。可由译员最后列表对照,目标语言国的符号与国际惯例符号的对照。
标点符号应该符合目标语言相关标准或通用惯例。
5.5 缩写词
首次出现时,应全称译出并附注原文。经前文注释过或意义明确的缩写词,可以在译文中直接使用。译文篇幅过长或缩写词过多时,可附加统一缩写词表。
出版界有规定。
5.6 译文编排
译文章节用标号等,可以直接采用原编排,也可以在原文编排的基础上,遵照目标语言的文体用相关专业的表述习惯酌情处理。
尽量尊重原文,原文本身漏段或出现错误,尽量按原文排,但要加注,并与客户沟通。
译文质量的其他要求(特殊要求,处理上需灵活,需与客户充分沟通的):
共6条,就翻译服务译文中常见的需要特殊处理和表达的若干问题提出了变通处理方法。
第六章体现的就是翻译的自由性。在第四章的原则上,在与客户取得一致共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译者的再创造性。
主要有:
6.1 在目标语言中没有源语言中的某些词汇时,允许保留原文词汇或根据含义创造新词。译文新词的确定参照GB/T19363.1-2003中4.4.2.7的规定。
(6.1)新术语构造——针对新出现的词汇。
与专业人士根据前后文的意思,确定词汇并注明原文。新词的出现往往有个公认的时间。一个新词出现,不同的译者往往译出的中文不同,究竟哪个词更符合原文的意思,要有一个为业界人士公认的时间,所以一定要标注原文。
例:force net.网络中心战概念下的一个新词。可译成“部队网”、“力量网”。经业界人士根据文章的意思不断分析,最后公认为“力量网”。以后再遇到force net. 一律译成“力量网”。
6.2 当采用原文的句型结构或修辞方式不能使译文通顺时,可以在不影响原文语义的前提下,在译文中改变句型结构或修辞或增删某些词句,以使译文更符合目标语言的表达习惯。
(6.2)特殊行文结构和修辞译法——①长句子要适当断句;②句型结构不完全规范时,按照目标语言的表达习惯调整句式,前提是不影响原文的语意。
目的:防止某些不太懂行的客户有说法。原文一句话,你怎么这么多句。原文是正装句你怎么是倒装句等。
6.3 诗词、歌赋、广告用其他特殊文件采用特殊修辞的语句,允许在对原文核心语义的前提下,在译文中改变的基础上,变通译出。
(6.3)诗词歌赋广告等特殊文体。此种特殊文体一般比较简练,若客户没有特殊要求,则可以一般叙述体的形式将意思译出。不必要非对应原文的修辞形式。
6.4 原文中夹杂有其他语种的文字且无法译出或不在约定翻译范围,必须在相关位置注明,同时保留原文。
(6.4)第三种语言表述的处理。在原文数量很大的情况下,事先没有发现其中还夹杂着第三种语言,要及时与客户沟通,采用变通的方法,或不译,保留原文另行处理;或做摘译;或按客户要求全译,但要讲明情况,另行约定收费标准。
6.5 经双方约定,可略去原文中与顾客使用无关的文字。
(6.5)附带文字处理——与主题内容没有太大关系的,译出也没什么意思的,在时间紧的情况下要特别约定。如出版商、编辑名字等,译了他也不知道,这是给服务方一定的自由度。省时,省钱。
6.6 如果原文存在错误,译者可按原文字含义直接译出,并在译文中注明,也可予以修正并注明。
如果原文存在含混、文字缺失现象而顾客又不能给出必要的说明,译者可采取合理的变通办法译出,并在译文中注明。
(6.6)原文明显错误的处理等——比较常见,一定要用加注的方式进行说明。复印件效果不好,一块清楚,一块不清楚,或者本身就有前后重复错误等。
